宜蘭縣政府辦理113年度身心障礙者職業訓練招生簡章
(報名表請下載檔案列印填妥後,郵寄承辦訓練單位)
一、計畫目標:運用地區性社會資源,建立職業生涯訓練體系,充分提供身心障礙者參加各項職業技能訓練機會,促進身心障礙者之就業,以健全其身心發展、自力更生及服務社會。
二、訓練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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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失業者之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為對象,自特殊學校、機構畢(結)業未滿一年參訓者,以訓練名額五分之一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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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滿15歲以上,惟招生時應作適當的評估,以篩選適合者參加訓練,身心障礙者參加職業訓練,二年內以一次為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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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於補助不重複之原則,凡具社政單位之教養生、教育單位在校生、醫療單位住院、日間留院、社區復健中心及其他相關身分者,不得參加本訓練。
三、訓練之班別、名額及時間:
班別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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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訓練單位
地址、電話及聯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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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課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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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訓起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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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收障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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訓練
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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訓練
時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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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覺障礙者紓壓技能培訓專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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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宜蘭縣私立慕光盲人重建中心
269宜蘭縣冬山鄉冬山路3段179號(03)9581001/
吳文德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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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一至星期五
08:1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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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日-
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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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覺功能障礙者或視多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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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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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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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旅清潔服務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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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宜蘭縣私立蘭馨婦幼中心
260宜蘭縣羅東鎮光明街166號
(03)9510518轉240/
黃靜玟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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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一至星期五
09:00-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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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6日-
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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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身障證明者,具基本認知能力且經評估符合受訓資格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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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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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
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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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潔服務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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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蘭智社會福利基金會
265宜蘭縣羅東鎮進德街199號
(03)9610137~9轉20/
蕭伯真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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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一至星期五
09:00-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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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8日-
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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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身障證明者,具基本認知能力且經評估符合受訓資格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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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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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
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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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報名資格:請務必檢附身心障礙證明影本,並由承辦訓練單位辦理錄訓評估,擇符合者優先錄訓,並以2年內未重複參訓者優先;另精神障礙者請檢附職業訓練及就業服務醫療諮詢單。若所報名之班別與學員資格未符,將不予同意報名,所送報名相關文件不予退還,亦不可要求賠償。具「非自願性離職身分者」應由公立就業服務機構開立推介單。
五、報名日期:即日起報名,額滿為止,並以郵戳為憑。
六、報名地點:請郵寄至承辦訓練單位參加報名。
七、報名方式:一律採通信報名(請郵寄承辦訓練單位)(本表不敷使用請自行影印或上宜蘭縣政府勞工處網站下載)。
八、訓練費用:完全免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