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活化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勞動力,鼓勵雇主聘僱退休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傳承專業技術及經驗,及提供64歲員工退休再就業相關服務,本署於112年5月24日以發特字第1123001343號公告(影本如附件)延長受理申請事宜,請本縣事業單位依限提案申請:
(一) 受理期間:由原受理截止期限112年6月30日,延長至112年8月31日止。
(二) 受理機關:本署所屬分署( 諮詢窗口聯絡方式 https://www.wda.gov.tw/cp.aspx?n=9C183401669D460D )
(三) 補助對象:雇主(就業保險投保單位之民營事業單位、私立學校或依人民團體法或其他法令設立之團體,但不包括政治團體及政黨)
(四) 申請方式:雇主於受理申請期間檢附必要之書表文件,依序裝訂後備齊紙本,親送或郵寄至本署所屬分署(郵寄者以郵戳為準),逾期不予受理。
(五) 申請書表電子檔已公告於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網站 /業務專區/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服務/下載專區,請逕自下載運用。其他未盡事項請依旨揭計畫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