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政府勞工處公告
壹、主旨:宜蘭縣政府辦理111年度視障按摩據點新設及設施設備更新輔導補助計畫公告
貳、依據: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111年1月24日北分署特字第1110002652號函。
參、公告事項:
一、補助對象(含新設及既設據點):
(一)私人視障按摩據點:
1、年滿20歲且經營視障按摩院所之視障按摩業者。
2、營運場所設於本縣,且最近3年內未曾領有政府機關自力更生創業補助或本計畫設施設備之補助。
3、未擔任申請案以外之營利事業負責人或有受僱情事。
4、經營之按摩院所查無不法之情事。
(二)視障按摩小棧:
1、由全國性或本縣立案登記之法人團體經營。
2、營運場所設於本縣公開公共場所,並由視障者提供按摩服務。
3、最近3年內未曾領有政府機關自力更生創業補助或本計畫設施設備之補助(同一法人或團體於不同據點經營者不在此限,且不限制僅補助1家)。
4、經營之按摩小棧查無不法之情事。
二、補助原則:
(一)每間私人視障按摩據點補助上限為新臺幣15萬元整。
(二)每間視障按摩小棧補助上限為新臺幣20萬元整。
(三)「視障按摩據點新設及設施設備輔導補助計畫」補助總額依勞
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審核撥付金額為上限。
三、申請期限:自公告之日起至111年4月8日下午5時止。
四、受理單位:宜蘭縣政府勞工處就業職訓科。
五、審查日期:另函通知。
六、申請應備文件:
(一)視障按摩設施設備補助申請表。
(二)設施設備補助項目明細表。
(三)視障按摩院所設施設備補助申請切結書。
(四)視障按摩院所設施設備補助申請個人資料使用同意書。
七、申請書及相關表件電子檔、請逕至本府勞工處網站—「表單下載專區—就業職訓科—身障就業公告區」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