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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縣政府搶救失業,設置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

日期:98-05-15    

  為協助失業勞工在不景氣環境下家長為籌措子女學雜費四處奔波之困難,宜蘭縣政府勞工處訂定宜蘭縣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計畫,自即日起至6月10日止開始受理申請,凡設籍本縣之勞工,於97年11月1日至98年4月30日間因非自願離職達一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家中有就讀高中職校、大專院校的子女,未領有其他就學補助或學雜費減免,家庭年綜合所得在120萬元以下,且於申請補助時仍為失業狀態,即符合申請資格。

  勞工處表示,其補助額度為:公立高中職每學期3000元、私立高中職每學期5000元;公立大專院校每學期5000元、私立大專院校每學期1萬元。申請人只要填妥申請表,並附上非自願性離職證明、最近一次失業再認定證明、子女在學證明、家庭所得資料證明、三個月內的全戶戶籍謄本、及申請人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以郵寄方式寄至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勞工處勞動行政科即可申請補助。民眾可親至宜蘭縣政府勞工處索取申請表或上宜蘭縣政府勞工處網站(http://labor.e-land.gov.tw/)下載申請表格。

  由於失業勞工失去經濟來源,籌措子女學費更是備感壓力,勞工處指出,藉由這個補助,給予失業勞工子女就學之協助,不要影響子女就學的機會,也讓失業勞工打起精神來繼續求職,勞工處及各就業服務站亦提供求職服務,以協助失業勞工重返職場。

上版日期:98-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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