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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核釋就業服務法第47條規定雇主在國內辦理招募本國人從事第46條第1項第11款工作之合理勞動條件薪資基準

日期:112-03-22    資料來源:就業職訓科聯絡人:黃小姐    聯絡資訊:03-9251000分機1755

勞動部   令

發文日期:112年3月15日

發文字號:勞動發管字第1120501979A號

核釋就業服務法第47條規定雇主在國內辦理招募本國人從事第46條第1項第11款工作之合理勞動條件薪資基準 【如附檔】

上版日期:112-03-22
下版日期:118-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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