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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申請聘僱第一類外國人其他應備文件」第一點、第三點,業經勞動部於中華民國111年12月23日以勞動發事字第1110522392A號令修正發布

日期:111-12-29    資料來源:勞動行政科聯絡人:張先生    聯絡資訊:03-9251000分機1717

一、為因應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於111年9月16日公告修正外國特定專業人才具有科技領域特殊專長,爰修正旨揭應備文件。

二、雇主申請聘僱第一類外國人其他應備文件修正規定(如附件)。

上版日期:111-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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