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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修正「勞動部補助行政機關委託民間團體辦理勞資爭議調解實施要點」

日期:113-07-17    資料來源:勞資關係科聯絡人:黃小姐    

勞動部修正「補助行政機關委託民間團體辦理勞資爭議調解實施要點」部分規定及第13點附件1、第19點附件3,名稱並修正為「勞動部補助行政機關委託民間團體辦理勞資爭議調解實施要點」,除第7點規定自114年1月1日生效外,自即日生效。

上版日期:113-07-17

  • 相關檔案
    1. 勞動部令-勞動關3字第1130143255A號
    2. 勞動部補助行政機關委託民間團體辦理勞資爭議調解實施要點部分規定修正規定
    3. 勞動部補助行政機關委託民間團體辦理勞資爭議調解實施要點部分規定修正規定部份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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