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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因應新冠肺炎疫情升溫,現階段受理離境驗證可以辦理電話驗證

日期:111-05-11    資料來源:勞動行政科聯絡人:張先生    聯絡資訊:(03) 9251000分機1219

第二類外國人與雇主合意終止聘僱關係之驗證注意事項 :

一、現場驗證:

外國人本人、外國人之護照及居留證正本、委託人身分證,應備文件:

(1)雇主與第二類外國人終止聘僱關係通知書正本、

(2)委託書 (證明書收件人非雇主時請附)、

(3)外國人護照影本、

(4)外國人居留證影本、

(5)聘僱許可函-家庭類另附雇主身分證影本、

(6)薪資結清切結書。

如無爭議,現場領證。

二、電話辦理驗證:

請先將雇主與第二類外國人終止聘僱關係通知書(驗證通知

書)傳真至 (03) 9251093,再以限時掛號將上述(1)(2)(3)(4)(5)(6)文件

連同回郵信封(收件人請備註申請人姓名)

郵寄至(260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宜蘭縣政府勞工處收

(信封上請註明:電話驗證-申請人姓名)。

聯絡電話:(03) 9251000分機1219張先生

上版日期:111-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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