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選單開關

:::

最新消息

列印[另開新視窗]

修正勞工請假規則第六條條文

日期:108-01-21    資料來源:勞資關係科

一、依據108年1月15日勞動部勞動條3字第1080130003號令辦理。

二、修正第六條:勞工因職業災害而致失能、傷害或疾病者,其治療、休養期間,給予公傷病假。
 

上版日期:108-01-21

clo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