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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嚴峻,及國內防疫需求,社區式長照機構(不含團體家屋)及身心障礙者日間照顧服務暫停服務期間,身心障礙者及失能者之家屬得請防疫照顧假

日期:110-05-20    資料來源:勞資關係科聯絡人:黃先生    聯絡資訊:jdhuang@mail.e-land.gov.tw

一、因應近期新型冠狀病毒發生社區感染風險,為降低社區傳播風險,減少社區中人際接觸頻率,經中央或地方主管機關發布社區式長照機構(不含團體家屋)及身心障礙者日間照顧服務(含社區式及機構式日間照顧、社區日間作業設施、家庭托顧)暫停服務期間,原接受服務之身心障礙者及失能者家屬若有親自照顧需求,受僱之家屬其中1人得請防疫照顧假,雇主應予准假,且不得視為曠工、強迫勞工以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亦不得扣發全勤獎金、解僱或予不利之處分。


二、前揭家屬為二親等內之血親、姻親或民法第1123條所定之家長、家屬。

上版日期:110-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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