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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送補助行政機關辦理勞資爭議調解法律扶助施要點,自110年6月3日實施。

日期:110-06-10    資料來源:勞資關係科聯絡人:吳小姐    聯絡資訊:jiinyunwu @mail.e-land.gov.tw

本實施要點為原(補助行政機關辦理職業災害勞工勞資爭議調解法律扶助實施要點)修正名稱並擴大補助範圍,
109年協助職災勞工在訴訟前解決爭議,全額補助提供律師協助,
 

今年擴大補助範圍,新增恢復僱傭關係、給付資遣費或退休金等爭議,都納入提供專業律師陪同調解的範圍,
 

110年勞動部補助本府8萬7千元。
 

上版日期:110-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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