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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實施要點為原(補助行政機關辦理職業災害勞工勞資爭議調解法律扶助實施要點)修正名稱並擴大補助範圍, 109年協助職災勞工在訴訟前解決爭議,全額補助提供律師協助,
今年擴大補助範圍,新增恢復僱傭關係、給付資遣費或退休金等爭議,都納入提供專業律師陪同調解的範圍,
110年勞動部補助本府8萬7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