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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訂定準則」第2條、第15條已修正,請參閱附件。

日期:109-04-10    資料來源:勞資關係科聯絡人:潘雨鑫    聯絡資訊:YH91630@mail.e-land.gov.tw

「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訂定準則」第2條、第15條,業經勞動部於中華民國109年4月6日以勞動條4字第1090130029號令修正發布,有關送發布令影本(含修正條文)1份,請參閱附件。

上版日期:109-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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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090406勞動部令
    2. 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訂定準則第2條、第15條修正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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