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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單位僱用職業災害勞工,而提其從事工作必要之輔助設施者,得向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申請補助,每一申請單位每年合計補助總金額最高新臺幣20萬元,申請書表及相關資訊請電洽02-8995-6666分機8159職災勞工保護組第三科,或至該署網站參閱下載。(網址:http://www.osha.gov.tw/職業災害勞工保護/職業災害預防與職災勞工職業重建/輔助施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