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年度視障按摩協助員】第2階段申請來囉,6/1-6/22受理!

  • 資料來源:就業職訓科

一、受理單位:本府勞工處就業職訓科。

二、服務對象:本計畫視力協助員服務範圍以本縣為主,且具以下相關資格之一之視覺障礙者:

 (一)申請本補助計畫之視障按摩師工作所在地需於本縣境內。

 (二)其他經本府認為有必要提供與就業需求服務相關之視障者。

三、服務項目:

    (一)就業交通服務:協助受服務者就業交通路程往返接送。

    (二)職場清潔協助服務:職場環境空間的清理或洗滌(包含吸塵/濕式清洗,沖洗/除塵等,非大掃除)。

    (三)職場文書行政協助服務 

四、本次(第2階段)申請期限:115年6月1日至115年6月22日。

五、服務期程:115年7月1日至115年11月30日止。

六、服務時數:受服務者每人每月接受服務最高以25小時1年最長以275小時為原則

七、服務時間:原則為上午7時至下午10時,依視協員實際人力狀況提供服務,每位視協員每日至多服務10小時、每月至多服務220小時,若非服務時間或人力調派不足則無法提供服務。但有特殊需求,經本府及視協員核准同意者,不在此限。

八、申請應備文件:申請表及視覺障礙或含視覺障礙之多重障礙之身心障礙證明。

九、審查及核定:由本府召開審查會議後,另行通知。

如有任何問題或申請表需要協助填寫,請洽本府勞工處就業職訓科林小姐(電話:03-9251000分機17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