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勞動部於中華民國109年2月13日以勞職授字第10902002731號令修正發布「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補助印染整理業改善安全衛生工作環境作業要點」部分規定,要點部分規定請參照附加檔案。
2.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為輔導印染整理產業改善工作環境,提升職業安全衛生水準,促進國人就業,爰檢討修正補助作業相關規定,鼓勵雇主投資改善安全衛生工作環境。受理申請期限自109年3月1日起至109年6月30日止,當年度經費用罄時,即停止辦理補助。有關申請事宜,請洽受委託機構: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工業安全衛生協會李先生(電話04-22601153分機32)辦理。